蘋果的新聞,有個人猝死後屍體被自己養的三隻米格魯吃了。

 

不知道新聞裡面的其他人在震驚什麼。又不是狗殺他的,是的話才值得震驚吧。

人反正都已經死了,為什麼不能給自己的寵物一點肉吃? 器官捐贈可以,燒成灰可以,就是不可以給狗吃,我覺得這樣說不過去。他們又不是吃好玩的,那是維持生命啊,主人的屍體讓狗狗撐到一個活命的機會,我們應該要高興才對。

至少我就滿高興的。假如他們三個沒被抓去安樂死的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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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i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